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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北区宣贯食品安全新规定

  本报讯  近日,重庆江北区质监局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质监局《转发<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对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彻查严打的通知>的通知》(渝质监办发[2012]76号)文件要求,在前期彻底排查,未发现非法使用工业明胶加工食品违法行为的基础上,江北区质监局拓宽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针对《食品专项检查任务书》渝质食专字(2012)003号中列举的“可能使用明胶的部分食品”名单,梳理出辖区内可能使用明胶的乳制品、糕点、糖果等产品生产企业9家,约谈了以上食品企业法人代表。要求所有企业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认真自查。
  会上,重庆江北区质监局还通报了江北区2011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及典型案例,按照重庆市质监局2012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结合江北区实际,安排部署了2012年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签订了依法从事生产、不使用非食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为内容的《承诺书》和《公开担保书》。重庆光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天利实业有限公司、重庆市柯轶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企业代表,做了法人代表履职报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 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即将于2013年1月1日开始强制实施,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食品生产单位食品标签标识,江北区质监局组织召开了该标准宣贯会,邀请食品专家宣贯了该标准。通过授课专家的详细解说,以及大量深入浅出的实例,使原本较为专业复杂的规定变得通俗易懂,也使此次宣贯收到了明显实效。
  通过本次会议,江北区质监局重申了食品安全要求,再次强调食品安全3点要求:一是保持清醒头脑,正确面对食品安全形势,增强责任感;二是落实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三是强化学习,提高管理能力。督促辖区内各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单位提高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为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打下了坚实的基础。